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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必修课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教务处   责任编辑:薛震湘  浏览:次  发布日期:2013-09-27   

20112012级三年制学生

   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,我院本期重修课程的申请定于108日—1018日进行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重修对象和范围: 

(一)重修对象:2011级、2012级三年制高职大专学生

(二)重修范围:(课程重修名单附后)

1、入学以来所修必修课程,经过期末考试和开学初的补考后仍未合格的(部分课程没有补考机会,期末考试不及格直接重修)

2、前一学期期末申请缓考,第二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不及格的课程;

3、无故缺考、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舞弊的课程;

4、对考试成绩不满意自愿重修取得更好成绩的课程。

二、重修缴费

   1、缴费时间108日—1018日。

2、缴费方式:请尽量采用刷卡方式交费(含10元),交费后由财务处在网上进行登记。

3、每人最多只能报八门课程重修

4、超过申请期限的,本学期不再受理申请。

三、教务处接受学生课程重修申请后,将逐个审理并通知各课程归口系组织学生重修。安排将由归口系发至各班辅导员,同时通知相关教师。各系应做好学生的课程重修管理,包括授课、平时成绩、测验的登记记录、重修课程监控表的填写等。重修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,擅自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无效。

四、请各系高度重视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:

1、辅导员要认真查看本班学生课程重修情况,通知到学生本人督促其签名确认(在重修名单后的签名栏里签名,此名单要存档),并要对重修学分较多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,做好谈话记录。对于重修名单中的学生存在有异常情况(如已退学),请务必通知教务处。

2、联系不到学生的,各系928日前要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告,提醒学生见到公告后马上与辅导员联系。

3、重修名单、通知、学生签字确认表以及谈话记录等材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盒存系部,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各系对重修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,抽查相关材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半岛公司官方网站(广州)股份有限公司教务处

2013年9月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