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岛公司官方网站(广州)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
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一、 运动会时间、地点
2013年月11月1—2日两天在学院田径场举行,如遇特殊情况,学院将另行通知。
二、 参加单位:全院所有班级
三、 竞赛项目
以班为单位组织参赛项目:
男子组: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300米接力、铅球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。
女子组: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300米接力、铅球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。
以系为单位组织参赛项目:
1、团体操
主题:——“拥抱阳光、健康向上、团结进取、职业特色”。人数:16人以上,时间: 5分钟左右
2、10×100米旗帜接力
每系一队,每队10人(男6人,女4人),代表本系,接力传递系旗。
3、绑腿跑
每系二队,每队10人(男6人,女4人)。发令前,每队按横排立于起点线后,分别将相邻队员的左右腿用绑腿套套在一起(套在踝关节附近)。所有队员以站立方式起跑,听到发令后,同时走或跑向终点(终点处放有海绵包),以最后一名队员通过终点线为计时终止,赛程50米。行进中所有相邻队员两腿自始至终要用绑腿绳绑在一起,如遇脱落,需在原地重新系好后才可继续行进,否则成绩无效。如中途有队员摔倒,待整理好后可继续行进。
4、10×30米搬箱接力
每系二队,每队10人(男6人,女4人)将起点10箱水分别轮流搬至30米终点按金字塔形状放好,如形状不规则,加计30秒。前一名队员返回与下一名队员击掌下一名队员方开始。
(金字塔形状)
四、 竞赛办法:
1、以班为单位组织参赛项目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,以系为单位组织参赛项目按本次运动会项目规定执行。
2、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方可代表本班、本系参加,凡在比赛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,由学生处进行纪律处分。
3、以班为单位参赛项目每班每项限报两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一项班级接力,系团体项目不受限制,接力比赛每班每项限报男、女各一队。
五、 录取、计分、奖励办法
1、录取:100米录取预赛成绩前八名进入决赛,取决赛成绩前六名,其余各项径赛录取预赛成绩前六名进入决赛,取前六名,决赛中因特殊情况退赛从预赛中取第七名补入;田赛取预决赛成绩前六名;以系为单位的参赛项目少于六支队伍(包括六支队伍)减一录取。
2、计分:个人项目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破纪录分数翻倍;集体项目前六名按14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分,破纪录分数翻倍;以系为单位参赛项目参照集体项目计分办法。
3、奖励:
⑴ 个人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、奖金,金额分别为40、30、20元,破纪录奖金分别加20元。
⑵ 集体项目前三名颁发证书、奖金,金额分别为160元,第二名120元,第三名80元,破纪录奖金分别加40元。
⑶ 以系为单位参赛项目参照集体项目奖励办法。
⑷ 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前三名(团体名次按单项得分总和计算,多者列前,如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,如仍相等,一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,依次列推),颁发奖状、奖金,金额分别为第一名300元,第二名240元,第三名200元。
⑸ 系团体分别取前三名(团体名次按系团体项目得分总和计算,多者列前,如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依次列推),颁发奖状、奖金,金额分别为第一名500元,第二名400元,第三名300元。
⑹ 体育道德风尚奖,按班级为单位评选2个,奖励1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