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,我院领导高度重视,明确指示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,采取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办法,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初评、复查、审核、申报工作,学生处于10月22日召开了学管人员专题会议,组织学习了“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(湘财教指2008第106号)”文件,并下发了学院“关于评定2013年秋季奖助学金的通知”。各系各班根据学院的精神于10月2544日上报了国家奖学金名单,学生处对上报名单进行了集中审核,评定出以下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3名(曾除香 市场营销1101班、吴 丹 物管(工)1113班、沈 玲 物信1210班),并于10月26日至30日在学院予以了公示,无不同意见反馈,特此公告。
学生处 学生资助中心
2013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