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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法的通知

作者:党委宣传统战部   责任编辑:姚鑫  浏览:次  发布日期:2024-09-02   

各二级单位:
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,按照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4〕199号)要求,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平台及对象:

2024年度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统一在“12348 湖南法网.如法网”(网址:hn.12348.gov.cn)网络平台和如法网手机平台上进行。参加对象为全体在职教师、干部(不含厅级干部)和专业技术人员,其中在2024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,以及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的。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,二级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,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宣传统战部可以申请免考。免考学员可不进行积分学习。发现通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,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。厅级干部的考法工作由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另行组织。

二、具体工作安排

1.基础信息更新。各二级管理员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学员的变化情况,并登录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学员异动和信息更新操作。2023年下半年新进教职工学法账号的人员异动由调入单位管理员操作(原有账号调入,无账号新增注册)。各二级单位管理员需要核对的单位和人员信息项包括单位变更、单位属性选择、在职状态变化、免考情形变动、登录账号变更、人员新增等,其中高校的管理员将行业选择为“教育(高校)”。各单位管理员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,个人核对仅需修改有变动的信息项,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“忘记密码”找回或由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,重置后的密码为“000000”(注:重置后,个人需完成原始密码修改才能正常使用系统。新密码要求包含“数字、字母、特殊字符”三种类型,长度 8 位及以上的强密码形式)。

2.网上学法。全省在线学法于8月20日正式开始,请全校参加学法考试的学员在920日24:00前,按要求完成100学分的学法积分各二级管理员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“如法网”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,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,务必确保本单位学法合格率达到100%。行业学法包括公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,其中公共必修 60学分,行业学法包括公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,《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“八五”普法导读2024》《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导读2024》为公共必学必考内容。高校在职处级及以下学员选修学习《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《职业教育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科学技术进步法》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》以及10个教育 “以案释法”案例。

学满60 分必修学分选修40 学分,总学分达到 100 分以上才具有考试资格。

3.网上考试。今年共有2次集中统一考试。学员考试时间第一次为9月23日至9月30日(报名时间为9月22日至考试前一天18∶00),第二次为10月8日至10月12日(报名时间为10月7日至考试前一天18∶00)。

(四)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,满分100分,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1场考试,其中上午5场(8∶30,9∶00,9∶30,10∶00,10∶30),下午4场(15∶00,15∶30,16∶00,16∶30),晚上2场(19∶30,20∶00)。

各二级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,灵活选择考试时间,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,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。

4.网上补考。因故未参加本系统组考或考试未及格的,应当在11月26至30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,补考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至29日,由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,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思想认识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法治校园的基础性工作。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本年度学校教职员工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。

2.认真组织实施。学校各单位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参加年度学法考法,指导督促每位教职员工按时完成学法积分,按要求完成信息核对、考试报名、网上考试各项工作。各单位具体负责普法考试的二级单位管理员请密切关注学校“物院学法考法工作群”发布的学法考试有关动态,并及时向本单位学员传达相关信息。

3.落实结果运用。学校将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,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、晋升、奖惩的重要依据。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,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;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,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各部门学法考法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。

联系人:姚鑫联系电话:0731-84085659 188747622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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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统战部

2024年8月30日

附:学法分组及二级管理员安排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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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鑫

188747622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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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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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97871025

物流信息学院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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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749600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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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学院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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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84831922